大赛通知--财经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人选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精神,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评选推荐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财经学院开展会计硕士学位点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人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在学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除会计硕士、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因无正常学习年限内的毕业生,可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非毕业生外,其他学位点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

会计硕士学位点推荐不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攻读学位期间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以自愿为原则,按照本通知评选要求进行申报。

(二)研究生导师审核同意后,在《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1)上填写意见,将申报材料交至培养单位。

(三)各培养单位按照评审条件对包括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择优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相关材料交至各学位点。

(四)各学位点牵头单位召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审推荐候选人,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

 

四、评选结果

会计专硕学位点总共有3位研究生自愿申报参选,经导师审核同意,并且按照要求提交了材料。

经过对候选人及其材料的认真审核,财经学院召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充分讨论后,决定推选2019级会计专硕黄巧聪同学参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我院按照规定,于2021413日到415日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财经学院提出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47474

 

财经学院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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